**湖州南浔吉麦隆超市虹阳路加盟店销售的白糖大蒜抽检不合格**

来源:网络  作者:   销售管理系统      2023-07-22 09:47:13

 **湖州南浔吉麦隆超市虹阳路加盟店销售的白糖大蒜抽检不合格**(图1)

最近,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通告内容,湖州南浔吉麦隆超市虹阳路加盟店销售的一批次白糖大蒜未通过抽检,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通告的具体内容,湖州南浔吉麦隆超市虹阳路加盟店是由汪永矿负责的个人独资企业. 该店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东南华府虹阳路589号。在2023年4月19日,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销售的白糖大蒜进行了抽检。经过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显示该批次白糖大蒜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了解,当事人在2023年4月6日从无锡嘉丽保商贸有限公司进货了涉案白糖大蒜,进价为13.6元每千克. 而当事人对外销售价格为21.6元每千克,货值总额为64.8元. 进货时,当事人保留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以及进货票据,并且供货商还提供了涉案批次白糖大蒜在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验检测报告. 抽检时,有2.07千克的白糖大蒜被用作样品,销售管理系统剩余部分已全部售出.

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23日向当事人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湖(浔)市监罚告〔2023〕4487号),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在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的情况下,如果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无所知,并且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可以免予处罚。然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然会被依法收缴. 如果该食品造成了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食品经营者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如果发现任何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立即拨打12345政府阳光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此外,也可以直接联系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和维权,可以通过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访问"晨意帮忙"平台,或者拨打热线电话0731-85571188。

请广大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食品安全!销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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